1.负责幼少儿播音主持、口才课程、语言表演(如讲故事、短剧表演等)的教学工作:
2.平时参与学校日常工作,接受培训,参与教学教研、集中备课。
任职要求:
样貌端庄,气质较好,口齿伶俐,性格活泼开朗
普通话水平2级甲等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背景,播音、主持、影视表演、汉语言文学、师范类等相关专业;
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和儿童沟通,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课堂控制能力;
有较强的课堂感染力,鲜明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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