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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技能人才助推产业的优化升级

来源:邹城人才网 时间:2011-02-04 作者:邹城人才网 浏览量:

“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在“十二五”期间,我省要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具备先进性、公益性、规范性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邹城人才网

陈斯毅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曾经指出,“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深刻阐明了技能人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把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列入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工程。

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人才强省战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至2009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24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193万人,为广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技能人才总量偏少,层次偏低,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要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重点,统筹协调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实训、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工作,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培训体系

针对目前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际的倾向,建立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终身培训、素质就业的新理念,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存的办学指导思想,以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为依托,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升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劳动技能。

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我省要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职业培训资源的综合协调和综合利用,加大财政投入和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扶持建设一批具备先进性、公益性、规范性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完善以师带徒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依托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或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站(室),为高技能人才开展带徒传技、技术研修、技术攻关等活动创造条件。

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遵循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从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备、课程开发、师资培养、教学组织等环节入手,全方位开展校企合作,形成学校与企业,学校、实训基地与企业多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机制,逐步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涵,提高合作效果。鼓励行业、企业根据岗位变化、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举办职业培训院校,或委托技工院校开展职工培训。各类职业院校要在开展学制教育,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同时,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到为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提供服务上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加快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方式的实施办法和制度。针对技能鉴定与生产实际脱节的实际情况,着力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在全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技能人才密集、鉴定工作基础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试点,探索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指导各地选择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按照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相一致的原则,开展课程认证试点和预备技师考核试点,逐步建立预备技师考核制度。并根据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特点,探索建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发证实施办法,以满足农民工转移就业和逐步提升技能的需要。

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形成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各行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二是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等奖项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奖的技术能手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同时建立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必要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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