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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是否无须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邹城人才网 时间:2011-05-24 作者:邹城人才网 浏览量:
问:我在某餐馆打工,每天工作3到4小时,单位每月支付工资1000元。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说我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不签合同。请问是这样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你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报酬,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要求,故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而应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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