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
招聘话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线电话话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情民意受理中心群众诉求受理答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6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邹城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话务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声音甜美,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思维敏锐,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
5、再学习能力和抗压力较强,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6、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打字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
7、有相关话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老一中斜对过)。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个人简历(见附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
笔试:测试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
笔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前9名为体检对象,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薪酬待遇: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正式录用6人,与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暂定2年)。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保险及考核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用工期间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37-5375919
欢迎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前来报名。
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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