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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邹城市关于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8-01 被浏览:160次

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发挥就业创业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市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相关业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30人。具体内容见附件1:《邹城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

二、招用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

(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本次招用范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邹城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提前填写《邹城市公益性报名表》(见附件2)和《邹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后须先到户口所在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历的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用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用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核

各用人单位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专班,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情况自主采取考试、面试、面谈等适当形式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招用

按招用计划数进行等额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六、管理与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直接聘用、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等方式,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选过程中,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各镇街负责解释。

各镇街咨询电话:见附件1《邹城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212515

监督电话:5212352

附件1:邹城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1).xls

附件2:邹城市公益岗报名表(1).doc

附件3:邹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doc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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