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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26 被浏览:71次

根据《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及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邹城市第十一中学(邹城市西苇路999号)

2、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如放弃资格审查,请发送短信到18063181482,内容为:姓名+报考岗位+放弃资格审查;如参加资格审查,请发送短信到18063181482,内容为:姓名+报考岗位+准时参加。

3、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2021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或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原件。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注: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考生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面试(谈)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面试(谈)通知书》

2、面试(谈)形式:结构化

3、程序

(1)入场。面试(谈)正式开始时间,考生仍未到达指定侯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相应资格。

(2)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

(3)评分。每名考官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为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程序人选。

(4)公布成绩。面试(谈)结束后,经主考官同意,将本场全部考生引领到面试(谈)室,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成绩。

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通过面谈方式按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程序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员名单。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谈)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体检集合地点: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太平东路2666号)南大厅

2、具体体检集合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体检通知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报到证

注: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本公告第一项资格审查,第二小项第六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请提前报备。

(2)由于报名人数较多,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邹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邹的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的,请在接到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后或发生相关情况时,立即向招聘组织方如实报告。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4086/index.html)、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报名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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