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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9-22 被浏览:189次

邹城市公安局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确定聘用的辅警与邹城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邹城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此次共招聘辅警80人,其中:男性65人、女性15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性别及年龄要求:

男性: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女性:18至25周岁(1996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四)身心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及烟疤,无肢体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60不高于8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不高于75公斤;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预审核确认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邹城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06室(邹城市平阳西路1666号)

咨询电话:张主任 15163701745

杨队长 18660736380

尹经理 18364708889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审核确认合格的,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凭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三部分。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和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党的基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达到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统一命题、现场抽顺序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精神面貌、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以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三)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内容为:

男性: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性:1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因体能测评不达标、放弃应聘资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统一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七、录用及签订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邹城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邹城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或不能胜任辅警工作的,将退邹城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或辞退手续。

八、人员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此次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在半年内有效,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启动递补程序(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九、待遇

1、工作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及所需装备;

2、月应发工资31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公积金),办理“五险一金”。

十、管理

1、邹城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邹城市公安局根据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使用;

3、被录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接受现场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报名,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内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通畅,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附件1:《邹城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可现场领取填写)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邹城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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